• 江化微披露近五年监管情况: 曾因关联交易披露违规被上交所口头警示

    发布日期:2025-09-07 12:15    点击次数:103

    江化微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披露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况。

    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日,江化微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况。不过,在2024年4月,公司曾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

    2022年10月28日,公司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汪洋离职后,于11月7日担任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1月7日至12月31日期间,ST澄星为江化微关联人。在此期间,江化微全资子公司江阴江化微贸易有限公司、四川江化微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ST澄星发生关联交易,金额达1590.34万元,超过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6%。但公司直至2024年3月15日才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并对外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多项规定,时任董事会秘书费祝海未能勤勉尽责,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上交所因此对公司及董秘费祝海予以口头警告。

    针对该情况,江化微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制度执行,履行披露义务。全体董监高也将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意识与履职能力。

    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